鼎湖区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
时间:2018/5/8 0:00:00 来源:管理员
鼎湖区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
为严厉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,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现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,接收我区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的举报。举报时注意事项:
一、根据《社会团体管理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等法规的规定,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:1.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;2.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;3.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。
二、为了利于及时对上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,举报内容须包括: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、活动地点、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、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。
三、提倡实名举报,举报人科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。区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。
三、举办方式如下:举报电话:2658343 举报来信:鼎湖区鼎盛路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收 举报邮箱:dhqmzj@163.com 业务股室: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
肇庆市鼎湖区民政局
2018年5月8日